松下电器(中国)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,并于2002年实现了独资,主要负责开展家电、系统、环境、元器件、医疗设备等商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。作为中国地区投资性公司,松下电器(中国)有限公司还负责开展人才培养、财务、法务、 环境 保护、知识产权等统括和支援活动。为了更好的保护企业品牌和技术,扩大市场,中兴达为松下电器规划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保护策略,通过法律保障,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。
【详情】
1978年,中国国家领导人参观了松下集团日本电视机工厂。在双方会谈中,创业者松下幸之助表达了为中国做贡献的决心。随后,松下集团进入了中国事业的起始阶段。集团一直致力于产品出口以及对中国工厂的技术合作,于1987年设立了第一家合资工厂。截至今日,松下集团在中国的事业活动涉及研究开发、制造、 销售、服务、物流、宣传等多个方面。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,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“注册商标”,受法律保护。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,商标的认知度、认可度,能够为企业带来的无形价值。而作为电器企业,其产品涉及到技术保护,专利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手段。专有的好处: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,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,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;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,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;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,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;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;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、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随着松下电器的发展,商标的全面保护尤为重要,商标的扩类保护、防御和联合保护势在必行,中兴达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运营,为松下电器规划了全面的商标和专利保护。